关于开展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今年是学校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之年,也是校第三次党代会的筹备之年。为全面掌握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并作出科学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决定开展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和评估。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深刻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的重要意义
认真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全面掌握两年多来规划执行情况、落实的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对策,有利于推动“十二五”目标全面完成。同时,开展中期检查既是对规划实施进度的评估,也是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对规划目标任务作出调整的战略机遇。做好规划中期检查和评估,全面、客观地分析学校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和面临的发展形势,对于制定新一轮发展战略、筹备并开好校第三次党代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 明确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的工作内容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要根据学校《“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浙科院党发〔2011〕18号)、《“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浙科院党办发〔2011〕11号)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和评估,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检查本部门牵头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简要的评估报告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对照规划任务分工,认真开展检查。做到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对总体推进要进行全面检查,对重大项目和核心指标的落实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通过定量与定性检查,客观分析校“十二五”规划的任务进度是否均已达到预期目标,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明确的相关主要任务和举措的落实情况,实施了哪些新的政策和改革创新的举措;2)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4)工作对策和建议。
(二) 认真填写《“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指标完成进度分析表》(见附件)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填写各项指标的完成进度,并依据完成情况作出评估,主要可分以下几类:1)进展超前,可以提前完成;2)进展良好,可以如期完成;3)进展较慢,需要加速推进;4)情况变化,难以完成以及需要调整的指标目标等。建议对指标作出调整的,要充分论证并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对照本单位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参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填报本单位《规划指标完成进度分析表》。
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统计时间截至2013年6月10日。
三、 加强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组织做好本项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于6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评估报告和《规划指标完成进度分析表》交发展规划处。纸质稿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定,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gc@zust.edu.cn。
联系人:梁伟,应荣球;联系电话:85070124。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指标完成进度分析表
发展规划处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