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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

2018-09-06 14:00  点击:[] 字体: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

一、指导思想

1.教育现代化是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9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率达到67.9%,普通高校在校生14.2万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12.7万人。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为我省培养了大批熟练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是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重要摇篮,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经济发展要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由经济大省走向经济强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是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速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我省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能力,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2.今后20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建立起具有浙江特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3.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是:

——教育思想现代化。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思想体系。

——发展水平现代化。普及高中段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成为教育强省。

——教育教学体系现代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布局合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满足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需要;教学内容体现现代科学文化最新成果,教学方式方法开放、灵活,考试评价制度科学。

——条件保障现代化。教育投入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教育基础设施与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管理水平现代化。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事业发展目标

4.巩固提高“两基”成果,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2002年,全面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标准“普九”的县(市、区)达到70%,残疾儿童少年同步接受义务教育。2005年,普遍实行小学六周岁入学,基本实现高标准“普九”,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联合、改造、撤并”等途径,消除薄弱学校,合理扩大校均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

建设一批示范性学校。2005年,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0所、示范性小学500所、示范性初中200所。

5.加快发展高中段教育。200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的比例达到75%以上;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的比例达到85%左右;2010年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适应社会需求,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占高中段招生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

建设一批示范性高中段学校。各市、县集中力量建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1——2所。2005年,全省建成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100所、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0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00所。

6.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2年达到15%;2005年达到20%;2010年达到25%;2020年达到40%左右,接受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2010年研究生占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建成若干个高教园区。按照新的机制和办学模式,着力建好杭州下沙、滨江、小和山高教园区和宁波、温州等地高教园区。经过数年努力,杭州三个园区达到10万——15万人的全日制办学规模,成为我省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

建设一批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省与教育部共同加快浙江大学建设,使其成为浙江和全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科技开发的重要基地,并争取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加快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一批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到2005年,建成万人大学10所、重点学科100个、重点专业100个、重点基础课教学实验室200个。

7.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广播电视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重点加强现代远程教育,2002,基本建成全省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要争创全国一流电大。完善自学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覆盖面,提高培养层次。少数有条件的县市可集中当地高教资源办好一所社区学院。充分利用高等学校、高级党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在职干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8.正确把握素质教育内涵。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的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四个统一”的要求,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据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素质教育,是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体现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统一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

9.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要加强纪律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纪律法制观念。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配备心理辅导教师,设置心理辅导室,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根据青少年学生不同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反对歪风邪气。

德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政机关、工青妇、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重视德育工作,齐抓共管,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人才成长之路。要经常性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校园文化,确保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学校要围绕素质教育,主动与家长沟通,坚持每学期家访一次,开好一次家长会。社会各方面都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活动基地,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10.改进智育内容、方式和方法。基础教育要为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奠定基础。改进教学方法,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控制考试科目、次数和各类学科竞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课外作业量和各种复习资料,建立健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解决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应试教育的偏向。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提供帮助和支持。在小学试行小班化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建设一批重点教材,构建适应新世纪的现代课程体系;调整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加强教学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建设;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培养学生熟练的职业技能、较强的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要根据社会需求调整和设置专业,增强专业的适用性。教材要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技术教育培训要与技术革新、实用技术推广相结合。鼓励学生一专多能,推行学业“多证制”。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倡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11.普及、提高体育和艺术教育。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要把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程教学,高等学校要开设一定学时的艺术类课程。广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课外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开发智力,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文化艺术团体到学校演出高雅健康的节目,辅导学校开展文艺活动。

12.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加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相互沟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允许学生在一定阶段跨校流动。部分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试行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3+2”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职业技术学校可采取多种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经过一定选拔程序可以进入本科高等教育继续学习。进行本专科沟通试点,允许优秀专科毕业生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创造条件,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实行弹性实习制度,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高、中等学校要加快推行学分制。

13.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考制度改革,从2000年起实行“3+X”高考科目设置,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探索高校一年两次招生考试的制度,给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完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采取多种形式改革高中阶段招生和会考办法。高中会考同社会开放,完善免考办法,允许学生提前参加会考和重考,取消省级重点高中会考。规范和完善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制度,确保质量,避免重复。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逐步推行学校办学效能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制度。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4.继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创造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力量重点举办高中段以上教育特别是中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实现形式。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单独办学或以股份制等形式合资、合作办学,也可以与公办学校以多种形式联合办学。鼓励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在确保自身招生规模增长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银行贷款等组建新的教育机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但要严格审批,控制数量,防止由于利益导向,一哄而上,影响公办学校自身的发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积累丰富办学经验、具备较强实力的基础上,可以跨地区、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有条件的经批准可组建教育集团。

15.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职责任务,加大地方政府发展和管理本地教育的统筹权。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县级政府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发展高中段教育,加大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市(地)政府(行署)要加强对全市(地)范围各级各类教育的宏观管理,主要办好高中段教育,创造条件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并集中力量办好1——2所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杭州、宁波、温州等市要把市区的初中阶段教育放给区级政府管理。宁波要努力成为浙江高等教育副中心。

改革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布局结构。现有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除少数比较特殊的仍由省级企业集团和部门举办外,其余都要划转市(地)管理。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技校、职高进行统筹规划,通过调整、合并等途径,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学校规模,合理设置专业,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要统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政策,逐步规范校名。省一级重点职业高中与中专、技校一样,学生入学时随迁户粮关系。对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制度,进入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到企业工作的由劳动部门管理,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人事部门管理。扩大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活力。学校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自主招聘教师,自主确定学校内部人事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高中段以上学校招生、专业设置等自主权。

16.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精简机构,减员增效。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制,推行人事管理代理制。对落聘人员,做好培训、分流工作,其档案、工资关系可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高校内设的人才交流机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离,允许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改革分配、奖励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在分配上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学校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到2002年,现有各类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原则上都从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实行企业化经营,社会化运作。新建和迁扩建的高校必须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和学校后勤服务企业以多种形式兴建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设施,所征用的土地视作教育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学校的后勤服务收费由原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为师生提供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属教育劳务,享受改革前相应的优惠政策。高中阶段的各类学校,也要积极推进后勤改革,逐步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

17.加强产学研结合,发挥高等学校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鼓励高等学校建立科技企业,与企业联合建立高新技术研究机构、开发基地和实习基地。办好浙江大学科技园。高等学校的应用类科研机构可以多种形式转变为科技企业或直接进入企业。高等学校要支持科研人员和教师领办或参与创办科技企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要注重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实绩。

全面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发展。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为企业和农村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18.加强师德教育。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集中学习和制度建设,引导和培养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教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功勋教师和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师德上的示范作用。要用师德标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把师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首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选拔学校领导要特别注意思想品德要求。广大教师要积极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积极参与教学科研,不断探索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致力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19.健全师资培养培训制度。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加快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师资培养层次,率先推进师范教育现代化。2002年基本完成三级师范教育向二级师范教育过渡,2010年完成由二级向一级过渡。积极鼓励综合性高校培养中小学教师。

强化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队伍的全面素质和实际能力。2002年前完成对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培训。201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化和初中教师本科化,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达到一定比例。提高高等学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

20.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分别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名师名校长计划”。到2005年,高校重点培养20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学和小学重点培养各500名“浙江省名教师”、各200名“浙江省名校长”。在教师高级职务的评聘、特级教师和功勋教师评选中,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比例。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在科学研究、教学改革、进修和深造等方面,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创造良好的条件。

21.加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建立教师资格验审制度,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中小学在学校编制内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度,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师范院校毕业生要安排一部分到示范学校培养锻炼一段时间,再到其他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工作,发挥骨干作用。

22.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教师法》,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广大教师,定期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营造尊重知识、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各地要切实把公办教师工资(含政府出台的工资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逐步提高中小学、师范院校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和班主任津贴标准。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要适当向教师倾斜,使城镇教师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六、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23.不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依法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自1999年起至2003年的5年,努力增加省本级财政中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不低于1.2个百分点。逐年增加省本级预算内教育基本建设经费。每年安排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各地要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精神,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投入。

加快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十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教育扶贫。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结对,在资金、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拨款办法,充分发挥教育拨款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部分教育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贴息。各级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

24.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规范和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高等教育费的征收使用办法,确保足额征收并完全用于教育。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25%由省、市(地)、县(市、区)政府统筹用于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今后逐步提高统筹比例。

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成本分担机制。公办的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逐步提高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可实行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利用社会力量和银行贷款、依托现有本科院校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二级学院,经批准也可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贷款、教育储蓄和教育保险,特别要推行教育信用贷款。完善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银行要积极发放信用助学贷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教育成本核算和监督管理,严格教育审计,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各种乱收费。

25.保障教育教学条件。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实验室(专用教室)、实习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设施要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不断提高普通高校的实验开出率,实验设备相当部分达到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先进水平。鼓励开放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建立高等学校文献保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

各类城镇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对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并予以行政划拨。

26.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卫星视频传输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建立开放式远程教育传输网络、教育系统互联网平台和省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到2002年,建成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500所,其中50所左右成为国家级实验学校。2010年,全省大中小学基本普及计算机教育。

七、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开创浙江教育新局面

27.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建立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领导干部联系学校的制度,把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实绩,列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核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财政、税务、物价、人事、劳动、建设、土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开展争创教育强县活动,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28.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快地方教育立法步伐,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

29.改革用人制度,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社会用人制度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改革现行用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要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继续改革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坚持和完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制度,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学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和岗位去工作。破除地域、时间等限制,广开渠道,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省内各类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城镇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的,允许随迁户粮关系。各用人单位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和用人观念,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吸收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形成用人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30.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努力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头脑,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特别注意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民办教育机构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和学校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校园稳定,把学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坚强阵地。教育战线的领导和管理干部,要认真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知识,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发展的规律,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